一、反馈问题
洞庭湖总磷超标问题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境内新墙河、华容河、汨罗江来水总磷高于洞庭湖总磷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2024年1月、2月,东洞庭湖总磷出现反弹。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深化对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到2025年底,洞庭湖岳阳湖区总磷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0.07mg/L),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藕池河东支入湖来水总磷低于0.07mg/L,推进洞庭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生态环境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应职责,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每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体制机制、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落实《岳阳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岳阳市“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洞庭湖岳阳湖区总磷达标攻坚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雨污管网错混接及管网病害缺陷修复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落实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
3.开展境内入洞庭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开展汨罗江、新墙河、华容河、藕池河东支流域总磷削减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入湖四河水环境质量年度管控方案,并因地制宜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湖缓冲带修复建设、生态水网建设等工程措施,保障入湖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总磷浓度逐步降低。(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
4.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时限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实施《岳阳市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权责清晰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体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持续推进)
5.强化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涉河涉水、城镇排水、工业企业(园区)、畜禽水产养殖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洗涤用品市场监管,对城镇排水主体、污水处理厂、船舶码头和航运污染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完成情况
在收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职能,完成了以下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整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构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机关党委督导学、党支部集中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学、党员自主学“五学联动”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支部集中学习130余次。2025年全市先后召开了农业面源污染工作部署会议27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问题,开展分线或联合督导4次,同步分线开展业务指导,压实工作责任。
2.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岳阳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3个方案要求。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地毯式排查,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5769个,其中规模养殖场2022个、规下养殖户3747个;发现存在问题养殖主体523个,其中设施配套不到位128个、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正常维护128个、土地消纳面积不达标27个、雨污分流不彻底49个、协议台账不规范64个,粪污渗漏、溢流、直排等其他问题127个,问题整改到位523个,整改完成率100%;在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屈原管理区等4个县区实施洞庭湖区规模以下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万余元,对644个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二是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按照《2025年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岳生环委办〔2025〕21号、岳农函〔2025〕62号)》《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2025〕13号)要求,我局圆满完成了8个县市区共计20772亩水产养殖池塘改造治理任务,其中完成17871亩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和2901亩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任务。同时完成了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夏季攻势”任务销号市级复核和市生环委备案。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岳阳楼区成功申报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项目进度在全省排前列。四是落实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年度任务。2025年交办我局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涉农任务4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3.因地制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推动化肥农药使利率持续提高。2025年市本级发布7期病虫情报,县市区共发布病虫情报79期,指导农户打药打对时间,打对品种,打对药量;2025年主要农作物共实施绿色防控657.25万亩、覆盖率达到57.34%,同比2024年分别增加38.05万亩、提高3.2%。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281.64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4.34%,同比提高1.16%;2025年全市开展绿肥种植示范24万亩,辐射带动绿肥种植42万亩,通过小测土、大配方的方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技术覆盖率95%以上。
五、市级核查结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岳办函〔2024〕79号)要求,我局各业务线根据日常监管和核查情况,综合评价,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任务已完成,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
后段,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起,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0-8687838;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琵琶王路226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