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文件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25〕48号)要求,结合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我局草拟《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
三、主要内容
宣布《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19号,登记号YYCR-2021-32001)规范性文件失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