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7/2025-2349509
  • 统一登记号:YYCR-2025-09003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5-12-25
  • 信息时效期:2030-1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财发〔2025〕17号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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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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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把小额零星采购纳入内控管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

  市本级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各县(市、区)限额标准应按上级文件要求:货物、服务项目不低于30万元、工程项目不低于60万元。自行制定标准的,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公示。

  岳阳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200万元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贯彻法律精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级预算单位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认识到绿色政府采购对引导绿色消费、促进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绿色低碳(环保及再生)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财政部门应强化贯彻落实政策要求,通过简化证明材料、畅通融资渠道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小额零星采购。各预算单位应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政府采购与预算、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应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岗位职责、分离不相容岗位、组织多人参与相关业务、建立定期轮岗制度。主管部门应积极统筹本单位或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制定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合理确认采购方式,不得以违规拆分采购项目的手段来规避政府采购。

  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做到明确导向、守法合规、提升效率、预防风险,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岳财发〔2021〕1号)要求,建设、完善自身内部控制制度。有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要的,可以适当增设内部控制事项,实现“应控尽控”。

  3.落实集中采购,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全市各预算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24〕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5〕2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内:j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后,各预算单位按要求进行采购活动;k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各预算单位按要求报名并与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参加批量集中采购;l未实行框架协议、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个项目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各预算单位按要求不受行政级次、地域限制,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m未实行框架协议、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个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各预算单位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包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品目,可以分开采购的,采购人应将项目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实行集中采购;不能分开采购的,应将整个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版)〉的通知》(岳财发〔2022〕2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年版)

附件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025年版)

序号

品目名称

编码

说明

货物类(A)

设备(A02000000)

信息化设备(A02010000)

计算机

A02010100

1

服务器

A02010104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网络设备

A02010200

4

路由器

A02010201

5

交换设备

A02010202

包括以太网交换机等。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00

6

防火墙

A02010301

存储设备

A02010500

7

网络存储设备

A02010507

办公设备(A02020000)

8

复印机

A02020100

9

投影仪

A02020200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10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11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500

12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

打印机

A02021000

13

A3 黑白打印机

A02021001

14

A3 彩色打印机

A02021002

15

A4 黑白打印机

A02021003

16

A4 彩色打印机

A02021004

文印设备

A02021200

17

速印机

A02021201

输入输出设备

A02021100

18

LED显示屏

A02021103

19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20

扫描仪

A02021118

视频设备

A02091100

21

通用摄像机

A02091102

指普通摄像机,包括摄像机附件设备。

销毁设备

A02021300

22

碎纸机

A02021301

车辆(A02030000)

乘用车

A02030500

23

轿车

A02030501

24

越野车

A02030502

25

小型客车

A02030503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26

中型客车

A02030504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27

大型客车

A02030505

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机械设备(A02050000)

28

电梯

A02051227

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电气设备(A02060000)

电源设备

A02061500

29

不间断电源

A02061504

包括后备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也称 UPS。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0

30

空调机

A02061804

空调类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入此,不含多联式空调机组。

医疗设备(A02320000)

3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A02320500

超声诊断仪器。

32

医用X线诊断设备

A02321200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

图书和档案(A04000000)

图书(A04010000)

普通图书

A04010100

33

书籍、课本

A04010101

不包括广告品。

家具和用具(A05000000)

34

家具

A05010000

办公用品

A05040000

35

复印纸

A05040101

包括再生复印纸。

物资(A07000000)

医药品(A07020000)

兽用药品

A07025200

36

兽用疫苗

A07025203

只包括动物强制免疫疫苗。

无形资产(A08000000)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A08060000)

计算机软件

A08060300

37

基础软件

A08060301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38

应用软件

A08060303

信息安全软件

服务类(C)

信息技术服务(C16000000)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39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指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C17000000)

电信服务

C17010000

40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网络的连接服务。

金融服务(C18000000)

保险服务(C18040000)

商业保险服务

C18040100

指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类非社会基本保险服务。

41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包括机动车保险服务、航空器保险服务、运输保险服务、其他财产保险服务等。

房地产服务(C21000000)

42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商务服务(C23000000)

印刷和出版服务(C23090000)

43

印刷服务

C23090100

维修和保养服务(C2312000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0

44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45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充电、添加LNG、CNG、氢能等服务。

  备注:1.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制定和解释。

  2.高校教学科研以及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医院等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不适用本集中 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