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7/2025-2349947
  • 统一登记号:YYCR-2025-04001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5-12-30
  • 信息时效期:2030-12-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市科发〔2025〕38号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科学技术局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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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在岳高校院所及相关单位:

  现将《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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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的扶持政策,根据《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湘科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大学生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建设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导师是指通过建立多渠道、多领域、多学科的社会指导机制,为大学生创业者(以下简称“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的导师。

  第三条 导师主要任务是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政策指导、技术指导、技能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通过充分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推动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成长落地,带动全市大学生高质量创业。

  第四条 市科技局对导师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导师资源,加强导师培训,开展指导活动。

  第二章 基本条件和分类

  第五条 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历或专业特长,并具备一定指导经验。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应具备相关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团队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创业指导活动,能较好地完成指导任务。

  第六条 导师类别

  1.产业技术类。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岳阳“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目标,深耕现代化工、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加工、港口物流、航空北斗及低空经济、医药健康、循环经济、文体旅游、纺织服装、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前沿动态、研发方向指引、创新思路拓展等多方面指导。

  2.经营管理类。主要涵盖从事战略规划、市场研判、企业经营等方面工作,熟悉企业管理的人才。针对岳阳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根据创业者需求指导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优化商业模式等,助力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与决策科学性。

  3.金融经济类。主要涵盖从事风险评估、投融资、财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创业者提供财务规划、融资策略制定、风险防控等专业指导,帮助创业者优化企业财务状况,增强融资能力,助力企业解决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问题,推动企业快速成长。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导师主要工作内容

  1.政策咨询。参与创新创业专题调研,了解创新创业现状,分析创业趋势,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性建议。

  2.服务指导。积极了解创新创业现状,分析创业趋势,帮助创业者梳理技术创新点,参与岳阳市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项目的凝练、推荐、评审、论证及跟踪等全流程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

  3.资源支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初期市场分析、商业计划、融资策略等指导,为创业者嫁接合作伙伴和创业资源。

  4.典型带动。发挥高校高职、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中试基地等作用,建立导师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主动服务。导师在园区、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定期开展驻点服务,常态化到高校开展巡回指导、重点宣讲,有实战经验的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团队师徒结对,提供全周期创业陪跑服务。

  6.投融资支持。积极帮助创业者团队获得创业投资机构、风投基金、政府部门的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等;鼓励导师采取领投、跟投的方式,为创业者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7.完成市科技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导师聘任

  1.推荐申报。通过自荐、社会征集、机构推荐、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甄选导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

  2.资格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依照导师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核、筛选,审查其是否符合条件,包括专业背景、创业经历、工作经验、行业影响力等方面是否满足要求,选出一批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聘任管理。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通过审核备案的导师,经公示无异议,由市科技局颁发聘书。聘期满可根据导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续聘或解聘。

  4.导师入库。按“分批次、分类别”原则建立导师库,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导师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

  5.服务跟踪。导师应积极入驻园区、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指导驻点服务,各服务载体建立导师服务登记跟踪制度,对导师进行日常管理,形成创业指导服务日志,由市科技局定期收集跟进,为导师续聘及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第九条 解聘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确认后予以解聘:

  1.以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或参与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导师形象。

  2.泄漏服务对象商业秘密,并造成不良影响。

  3.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

  第五章 促进与发展

  第十条 激励措施

  1.授予称号。对在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经评选可授予“岳阳市优秀创业导师”称号,优先支持申报湖南省“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大学生创业导师”等项目。

  2.政策扶持。“岳阳市优秀创业导师”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方面按省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导师入校工作时可按高校相关规定领取课酬或专家费。

  第十一条 加强县市区、高校高职、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联动,导师服务采取集中服务和结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导师工作,强化高质量服务,确保导师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积极开展导师学习交流活动,创造条件推荐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重大专项活动和导师的重要成果,以适当形式报有关部门参考或报市领导参阅。

  第十三条 搭建官方媒体矩阵,加强对指导创业者成功创业的优秀导师的宣传,依托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优秀导师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导师对其创业者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后果由导师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

  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两寸

近照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称职业资格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领域

申请类别

  □产业技术类  □经营管理类   □金融经济类

个人简历及

专业特长

个人意见

本人自愿加入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团,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活动。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意 见

                        (工作单位盖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盖章,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yskjjgx@163.com),未按要求申请的将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