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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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七个一”创业扶持政策,拟出台《岳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构建专业化创业指导体系,通过导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培育优质创新创业创业项目,为岳阳“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打下夯实基础。

  二、导师类别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熟悉创业政策与企业运营,具备丰富实践经验或专业特长,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分类标准:产业技术类(覆盖现代化工、现代农业及港口物流等岳阳“1+3+X”现代化产业体系)、经营管理类(专注企业的经营、战略与市场研判)、金融经济类(提供投融资与风险管控指导)。

  三、工作职责

  导师的工作内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点:一是政策咨询。对创新创业项目开展调研并提供合理的决策建议,二是项目指导。全程参与创业项目培育,对项目进程中关键步骤与重要环节进行指导。三是资源对接:导师需帮助创业者或立足项目本身积极向外搭建合作平台,寻求合作机会。四是示范引领:鼓励导师建设导师工作室,协助创业项目融资,鼓励跟投。五是主动服务:导师定期驻点园区、工作室及孵化基地,常态化进高校开展巡回指导与重点宣讲,经验丰富者与大学生创业团队师徒结对,提供全周期创业陪跑服务。六是投融资支持:积极帮助创业者对接多元化资金与政策支持,并鼓励导师通过领投、跟投提供直接资金助力。七是其他工作。

  四、管理机制

  (一)聘任流程:推荐申报→审核公示→聘任。

  (二)动态管理:建立分类导师库,实行服务登记制度并定期考核评估。

  (三)退出机制:对损害形象违规泄密、无法履职等情况予以解聘。

  五、保障措施

  依照政策文件,对在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经评选可授予“岳阳市优秀创业导师”称号,并在职称申报评审上予以倾斜。导师入校工作时可按高校相关规定领取课酬或专家费。

  六、实施说明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导师投资行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